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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的 知 识

发布时间:2013-06-24 23:18 浏览: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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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赵文汉

 1.怎样使用团旗?

团章第三十条规定: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其具体使用方法是(1)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的会场,可以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挂在面向的右方。(2)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在重大节日期间,共青团各级机关门口,只悬挂国旗,不悬挂团旗。

2.团徽的象征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3.团徽包括哪些内容?

  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

4.怎样颁发和佩戴团的徽章?

  团的徽章由团的基层委员会保管。团支部接收新团员以后向上级团委报送新团员名单时,领回团的徽章。在入团宣誓时,由基层团组织发给新团员每人1枚。团的组织也应发给团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包括兼职委员)和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每人1枚团的徽章。非党团员的干部和勤杂人员,不得发给团的徽章。共青团员应自觉地佩戴团的徽章。各级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也可以佩戴团的徽章。佩戴徽章的位置,在左胸前。团员遗失团的徽章,可以申请补发。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交回团的徽章。团的徽章由共青团中央指定的工厂制作。制作团徽,要严格按照195954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颁布团徽的决定所附的图案标准,按比例制作。未经共青团中央批准,任何工厂和单位不得私自制作徽章,更不允许把团的徽章作为商品在商店出售。

5.外宾主动向团员索要团的徽章时怎么办?

  团员不能主动将团徽赠送外宾。如果外宾主动向团员索要团的徽章,团员可以将自己的徽章作为纪念品赠送给外宾。但事后应及时向团组织报告,并申请补领团的徽章。

6.代团歌是何时确定的?

  198858日,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确定代团歌的决议》,决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胡宏伟词、雷雨声曲)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代团歌。

7.团员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团员证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由团员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构成。                              

    1)团员证。团员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籍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是团员使用团员证和团组织实施团员证管理的原则规定。

8.团员证有哪些主要功能?

 团员证的主要功能是:(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2)接转团员组织关系;(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4)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5)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9.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共青团组织,即共青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共青团在工厂、商店、学校、街道、农(林、牧)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武警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经济文化机构,留学生、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共青团组织不实行团员证制度。

10.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包括哪些人?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因此,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即团员资格)。根据团章规定,下列人员具有团籍: 

    1)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2)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3)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

    4)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5)由党委派到团组织中工作,或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县级以上委员会批准认定,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另外,对于热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和老团干部,也可以发给荣誉团员证。

11.团的活动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团的活动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支部,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活动内容。一般而言,团的活动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七类:

  一是教育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党的政策学习为中心,包括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在内的各种思想教育。
  二是生产活动。以在各条战线的生产劳动中发挥各种突击作用作为内容,包括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成绩和组成突击队完成急、难、新的突击任务、承包生产工程等。
  三是科技活动。以学习科技知识,进行发明、技术革新为内容的活动,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活动和非生产过程的科技活动。

 四是公益活动。以绿化祖国、美化生活、服务人民、方便社会为宗旨的不计报酬的社会公益活动,也就是习惯上说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五是组织活动。以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包括发展组织、整顿组织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不同于一般思想教育活动。
  六是文娱活动。以文化娱乐为目的的活动,例如唱歌、跳舞、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旅游、书法、绘画、集邮等,均属此类活动。
  七是体育活动。就是组织青年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帮助青年增强体质。   

12.团的活动的主要形式有哪几种?
  团的活动,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活动,因而它的形式是在活动的实践中不断继承、发展、创新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团的活动形式也相应地发生了由集中向分散、由单一向多样、由封闭向开放的变化。这里择其要介绍:  
1)团日活动
  这是最具有“团味”的活动,各行各业的团支部都可以普遍开展。所谓有团味就是有青年特点,有团组织特定的活动内容、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活动。象团的民主生活会、发展新团员、欢送超龄团员、在团旗下宣誓、学习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团员的奖惩等,都是团日活动的传统形式。特别是长期形成的三会一课(即每月一次团小组会、团支委会、团员大会和讲一次团课),是行之有效的团日活动形式,虽然它的内容不断充实变化,其形式是比较稳定的。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青年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团日活动也在继承中创新,出现了许多具有时代特点和适应改革要求的新形式。例如,“我为团日献一计”,就是依靠团员的智慧搞好团日活动。“为团徽添光彩”,就是共青团员在团日做一件好事,从实践中受到教育。“英模人物演讲报告团”,是同龄人心与心的交换,是感情的对流。“评一首青年喜爱的歌”,既欢乐,又有教育意义。此外,开展影评、书评、团的知识竞赛、为边防战士写封信、综合包户、贴心人小组、祖国在我心中讨论会、烈士墓前话理想、优秀团支部竞赛、文明青年活动、建设青年之家、尊老访贤、绿化祖国、美化生活等活动,也是许多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采用的新形式。这些形式既严肃、有意义,又生动活泼,能丰富青年的生活,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到团员青年欢迎。
2)有自身特色的活动
   企业团组织围绕企业生产实践,可以开展立志建功活动、“五小”智慧杯竞赛、为重点工程献青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企业生产突击活动。
   农村基层团组织以带领青年勤劳致富,改变农村面貌,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为重点,可以组织开展青年致富报告团、实用技术培训、美化环境、中学生回乡创业等活动。  

   军队团的组织围绕提高青年官兵思想觉悟、军事业务、文化技术水平,可以开展军民共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军地联谊、学雷锋利民便民等活动。
  学校团组织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中心,可以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活动、大中学生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中学生实践教育活动、读书活动等。
  街道、社区团组织可以开展职业培训活动、文明一条街或文明社区活动、包户服务活动等。   
3)文娱活动
  文化娱乐活动是团支部具有青年特点的重要活动内容,它能丰富生活,培养审美情趣,陶冶道德情操。适于团支部集体活动的主要有:
  文艺晚会——组织团员青年自编自演反映本单位本地区青年生活的节目,宣传好人好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参加文艺晚会的演出者,也能从中受到教育,团组织的吸引力也能增加。小型的晚会,可以请团员青年参加,节假日大点的晚会可以请本单位本地区的领导和群众参加。
  舞会——很多青年都喜欢跳舞,团支部可以视条件而适当举办一些舞会,跳集体舞,跳交谊舞,培养青年社交能力和文明行为。
  摄影比赛——号召青年摄影爱好者把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美的场面收进境头,定期举办评比展览。通过这项活动,唤起青年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生活的进取心。
  青年艺术节、音乐会——选择有意义的时间,邀请当地的青年艺术人才和音乐爱好者,群英聚会,各显其能,演出群众喜爱的戏剧、曲艺、歌曲节目,推动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邀请全国有名的青年歌唱家和演员,参加自己的艺术节或音乐会,让他们同青年见面,会使活动搞得更有影响。
  青年兴趣活动小组—一例如,创作组、美术组、音乐组、舞蹈组等,定期交流,互相促进,活跃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郊游(春游、秋游、野游)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团员青年到附近游历名山大川,欣赏自然风景,开展野炊野餐、对诗联句、音乐欣赏等活动,增进友谊,联络感情。
  (4)体育活动
  团支部的体育活动,要在群众性上下功夫。主要有:
  青年运动会——一般在春秋两季召开,主要是进行各种项目的体育比赛,例如球类、棋类、田径、游泳、自行车、登山等比赛,都很受青年欢迎,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
  季节性的体育运动—一不同季节组织青年开展不同的运动,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例如,春季可以搞自行车游春,夏季可以开展百人游泳,秋季可以集体登山,冬季开展滑冰、滑雪,有条件的可以形成传统。  象征性的体育运动—以有革命意义的纪念活动命名的运动项目,号召青年参加锻炼。例如“二万五千里长跑”,就是动员一个单位或一个支部的团员青年每天跑几千米,用一定的时间累计跑完二万五千里。这类活动群众性强,时间较长,能收到锻炼效果。
  此外,象体育达标、小足球活动、丰收杯农民篮球赛、青少年体育夏令营等传统活动和军事体育活动,都可以积极开展。   

13.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14.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15.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16.怎样理解团员的义务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团章规定了团员的六项义务,同时还规定了团员的六项权利。团员的义务是光荣的,团员的权利是神圣的。正确认识团员义务与权利的关键在于把握两者之间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共青团内,不应该有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团员,这是因为如果团员在团内不享受应有的权利,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在共青团内,也绝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特殊团员”。这是因为,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只能使这种“特殊团员”丧失自己的权利。因此,团员要想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必须严肃、正确地运用自己的权利,同时团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严格、忠诚地履行团员的义务。

共青团组织应把团员义务和权利作为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引导团员从入团之日起,自觉地履行团员的光荣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对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团组织还应帮助团员正确认识和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注意保障团员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并积极为团员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17.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之本,也是共青团的行动指南。掌握了它,我们就能够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和共产主义理想,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识别各种错误倾向,经受住任何风浪的考验,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每个共青团员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共青团员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列宁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可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愈益激烈的形势下,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首要的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共青团员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功立业,单凭美好的愿望和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带头向新科技革命进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硬本领,不辜负时代和人民的期望。  

18.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党领导人民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保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由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这一性质决定的。每个共青团员都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认真学习和掌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使之成为自己的自觉行动。要勇于同一切偏离或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现象作斗争。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是共青团员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的表现,是衡量共青团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团员去执行,离开广大团员的努力,团组织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共青团员对于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应该勇于承担,积极执行,将它看作是团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考验。对组织上分配的工作采取讨价还价,拈轻怕重,或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态度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共青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共青团的先进性要靠全体团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因此,每个共青团员应该在本职岗位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时刻刻用团员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做青年群众的表率。在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伟大实践中,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就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牢固树立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的自觉意识;就要立足本职岗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就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树一代新风的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和提高共青团的威信,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19.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每个共青团员只有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才能保证团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根据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制定的,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因此,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都是和共青团员的光荣称号不相容的。

    团章要求团员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这是因为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高尚的思想和行为规范。发扬共产主义道德可以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调整人们的相互关系,增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可以清除封建主义的余毒和摒弃资产阶级恶习,树立社会主义风尚;可以增强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团员青年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了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每个共青团员都要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各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这是共青团员的职责。

20.为什么犯错误的团员可以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   

    团员犯了错误,团的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目的是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犯错误者受到教育,使其他团员引以为戒。为此,团章规定,团员有权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

    团员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可以使团组织和其他团员直接听取当事人本人的意见,避免根据某些不正确或不全面的材料作出处分决定,使处分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团员参加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还可以亲耳听取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加深对错误的认识,理解处分决定的正确性,从而自觉地去改正错误。同时,通过对被处分者申辩的分析和讨论,还可以使其他团员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团的组织处分团员必须尊重被处分者的权利。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处分决定,通知被处分者参加并允许他申辩,允许其他团员为他作证和辨护。任何领导者个人都无权处分团员。犯错误的团员参加团组织对自己处分的会议,要抱有诚恳虚心的态度,认真听取组织和同志们对自己的批评,实事求是地检查错误,总结教训,不得隐瞒错误事实,更不允许滥用申辩权无理取闹。

21.团员对团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应该怎么办?

  团章规定,团员如对团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团章规定团员的这项权利,是因为团员中的不同意见,有的可能正确,有的可能不正确。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允许他们保留或向上级团组织反映,都是有好处的。如果实践证明团的决议有缺点、错误,少数团员的保留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保障团员的这种权利,就是保护了真理。团的组织可以吸取他们的正确意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如果团的决议正确,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的检验和证明,持保留意见的少数团员会从中受到教育,从而心悦诚服地改变自己的意见,服从真理。团员保留个人意见,是团章规定的团员的正当权利,不能把团员保留自己的意见,误认为是坚持错误。  

22.团员怎样行使向团的上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建议、声明、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的权利?

每一个团员在团内都享有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建议、声明、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团章的这一规定,不仅保证了团内的正确意见不被埋没,使每个团员都能向组织陈述自己的意见,而且可以增强团员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使那些破坏党纪国法、破坏团内纪律的坏人坏事能够及时被揭发出来,受到应有的处理。

团员对哪些问题可以使用建议、声明、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呢?

团员对团的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如何发挥作用,对团的工作如何改革,对团的决议、指示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如果发现确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有权以主人翁的态度提出建议和声明。

  团员因为同各种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受到了打击报复,或受到了不应有的处分,有权向上级组织进行申诉。

  团员对严重摧残和迫害青年的事件,对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组织提出控告。

    团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和保障团员的上述权利。对于他们的请求要负责地给予答复;对于他们的申诉要及时给予处理;对于控告团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信件,应由被控告者的上一级组织或由领导机关派人查处,不得转给被控告者本人。团员向团的组织提出建议、声明、申诉和控告,要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申诉和控告要符合事实。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控告,是违反团章的行为,也要受到纪律处分。  

23.团员为什么有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批评,是保证团的组织系统正常运转、健康发展的必要制约形式,也是共青团员关心、爱护团的组织和团的干部的重要方式。团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缺点、错误,甚至某些失误,总是难免的,而且往往不易及时察觉。广大团员生活在实际和群众中,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看得比较清楚,要想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及时纠正已发生的错误,就需要广大团员的监督和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  

    团员开展监督、批评要出以公心,抱着对团的组织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与人为善而又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不可不负责任地滥用这一权利。

  团组织要切实尊重和保障来自团员的监督和批评,严肃处理任何侵犯团员此项权利的人和事。

24.外出团员在所到单位团组织中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实行团员证制度后,外出团员持团员证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的活动。所到单位团组织应热情欢迎并认真安排他们参加活动。

外出团员应主动与所到单位团组织取得联系,并申请参加团的活动,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支部或团小组参加各项活动,并享有与所到单位团员同样的待遇。外出团员在所到单位团组织活动期间,一般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出团员在一个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并已转移了团员组织关系,在其所生活的团组织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向该团组织缴纳团费。外出团员在参加所到单位团组织活动时应与所到单位团员履行同样的义务。


赵文汉

20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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