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三中党群 / 党风廉政

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致阜阳三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4-01-16 20:32 浏览:5948
【字体大小: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11年秋季阜阳三中国家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得到资助,现将资助政策有关事宜告知各位家长。

一、认定范围及资助标准

我校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复读生,借读生),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的20%左右。全校名额940人,每生每学年平均1500元,1000-3000元范围,资助分为1-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11000元、22000元、33000元)本学期发放各档的二分之一,各年级组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具体人数为高一年级290人 ,高二年级350人,高三年级300人。

二、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家庭经济困难的归侨侨眷子女;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九月份为认定期,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分学期发放。

1、学校于每学年开学时,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认定工作。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就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班级受助对象推荐名单,并根据学生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以上所有材料及班级评议结果推荐至年级组。

3、年级评议小组审核各班上报的困难学生申报材料,参考各班级评议小组的初步评审结果,全盘考虑全年级的整体困难情况,审定年级受助学生名单,先反馈至各班级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及年级评议结果申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校进一步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核年级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年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5、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资助中心审批。

四、助学金的发放

确定的受助学生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阜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学校应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年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班主任应定期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受助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2256267),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阜阳三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