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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三中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06 18:01 浏览:2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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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学校事业发展、党员群众满意度高的目标。

  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及时向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三)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本单位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和谐。

 (四)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五)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从严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触碰红线,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六)做好群众工作

  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师生的长效机制,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帮助有困难的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三、检查考核

 (一)日常检查

  党政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部署,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特别突出的问题,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

  (二)述职评议

  每年年末,各党支部要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与年终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各党支部书记要重点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同时要报告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各单位也可专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

 (三)考核评价

  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以及中层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优、提拔挂钩。结合落实校领导联系支部制度,每年年末,校党委委员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时,要把听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点评。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支委员其他党务工作者对本人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和完善认真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应当追究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中共阜阳市第三中学委员会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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