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三中名师工作室工作章程
为了保证名师工作室活动得到正常开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与建设
1.学校设“省级名师工作室”和“市级名师工作室”。
2.工作室设主持一人,获得学校“省级名师”和“市级名师”称号者方有资格做主持人。
3.学校根据每一“省级名师”和“市级名师”称号获得者业绩,从中遴选确定每一届的主持人。
4.原则上“省级名师工作室”可设学员5-10人,“市级名师工作室”可设学员3-6人。学员组成应该呈现为由初级教师到高级教师明显的梯次性,避免“只在某一个层次中组建”情形的发生。
5.工作室成立之初,要制订出“工作宗旨和目标”及“学员培养总体规划”。
6.每个学员要制定好自己的“成长计划书”(含“成长目标”并配有“实现成长目标的计划”)。
7.每一个学年度工作室都要制订“工作计划”,并上报教科处备案,每学期活动开展不少于3 次;学年结束要撰写出“工作总结”和“一年来工作室每个成员成绩一览表”,并交一份给教科处备案。
8.工作室按照计划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记录;设立考勤制度,留存好考勤记录。
9.学员培养采用“任务驱动式”的培养办法:每学期开学初,主持人给每一个学员下达自修任务、活动任务和教科研任务;学期结束检查每一个学员任务完成情况并存档。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0.工作室主持人在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对学校拨付的活动经费有自由支配的权利。
11.工作室主持人,有根据学员表现终止学员继续参加工作室活动资格权利,有补充新成员权利。
12.工作室主持人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权利。
13.工作室成员有享受工作室成果的权利。
14.工作室成员有主动退出工作室的权利。
15.学校有拒绝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报销的权利。
16.学校有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工作室终止其继续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义务
17.主持人有培养每一个学员都有所进步的义务。
18.主持人有对每一个学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的义务。
19.工作室在其工作周期内要拥有一个市级以上的课题并结题,因特殊情况不能结题者,要写出说明上报学校备案。或者拥有3个以上的校级“微课题”并结题。
20.每一个学员有保证自己在工作室学习期间能够上升一个台阶的义务:如由中级上升到高级、由市级骨干教师上升到市级学科带头人、由校级骨干上升到校级名师、由市级二等奖上升到市级一等奖等等。
21.学员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完成任务的义务。
22.每位学员有每个学期听主持人课不少于5节课的义务。
23.在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有保证活动经费按时拨付的义务。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24.工作室对学员实行动态管理,可以随时将不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学员进行清理,也可以随时吸纳一些愿意学习愿意进步的教师成为工作室的学员。
25.工作室对学员实行档案管理,每学期每个学员都要将自己取得的成绩整理入档。
26.主持人对不能按照本章程要求认真参加活动不断取得进步的学员提出警告,批评教育,直至清理出工作室
27.学校对工作室工作情况实行量化管理,教科处根据本章程将制定《阜阳三中名师工作室考核标准》,教科处代表学校,依据“标准”对工作室进行量化管理。
28.学校对工作室实行档案管理,教科处为每一个工作室建立档案。
29.每个学期中期,教科处对工作室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抽查结果计入管理档案。
30.学校对不能按照本章程要求正常开展活动、在考核中工作成果达不到标准的工作室,将按照提出警告、批评教育、取消其资格的步骤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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